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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牧诚律师事务所在美国硅谷成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及新加坡都设有办公室,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解决问题、提供最高效、最经济的高质量法律服务的现代律师事务所。牧诚所有的律师都是在美国乃至全球顶尖大律所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业务领域涵盖公司交易的方方面面,包括公司设立、融资、执照、架构体制、兼并收购以及美国证监委合规运作等。 此外,牧诚律师事务所还提供知识产权、房地产交易及建设、税法以及美国证券法(包括举报人行为)方面的商业诉讼及争端解决等法律服务。我们的客户既包括跨国公司、中小型企业,也包括初创企业和个人客户。
在MagStone,我们将高端精品律师事务所的创业精神、敏捷性和以解决方案为导向的客户服务与大型跨国律师事务所的多学科能力相结合。
我们致力于提供以解决方案为中心的创新服务,需要具有卓越才能的专业人士,他们能够独立思考并渴望协作解决复杂问题。
牧诚近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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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诚律师事务所助力FuzzLand完成300万美元融资并推动与Chainlink Labs的战略合作
2024-08-31 16:30:15 牧诚律师事务所在FuzzLand Inc.的种子轮融资及其战略发展中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支持。FuzzLand是一家领先的Web3安全和分析公司,近期成功完成了由1kx领投的300万美元种子轮融资,其他投资方包括HashKey Capital、SNZ和Panga Capital。 -
牧诚律师事务所助力清源基金在TetraMem的战略投资#加州私募基金设立
2024-08-31 16:26:53 牧诚律师事务所为清源基金在TetraMem的早期投资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TetraMem是一家专注于开发用于人工智能应用的存内计算技术的公司。清源基金是TetraMem最早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与Oppo、上汽集团、SK海力士和Lam Research等知名投资者和行业领导者共同参与了公司Pre-A轮和A轮融资,总投资额为800万美元。 -
牧诚律师事务所为BAIYU Holdings, Inc.(NASDAQ: BYU)3,690万美元PIPE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2024-08-31 16:23:46 2024年6月18日交割的私募定增交易(PIPE)。此次PIPE交易涉及以每股1.23美元的价格出售30,000,000股BAIYU的普通股,筹集了约3,690万美元的总收益。通过此次PIPE交易筹集的资金预计将用于一般公司运营和流动资金用途。 -
牧诚律师事务所为WestPark Capital, Inc. 担任主承销商的Jiade Limited(NASDAQ: JDZG)首次公开募股提供法律服务
2024-08-31 16:19:00 牧诚律师事务所为WestPark Capital, Inc. 担任主承销商的Jiade Limited(NASDAQ: JDZG)首次公开募股(IPO)提供法律服务。Jiade Limited是一家专注于为成人教育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教育支持服务的公司,成功完成了其200万股普通股的IPO,每股公开发行价格为4.00美元,筹集了800万美元的总收益。 -
牧诚律师事务所代表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04 04:26:49 福昕软件一家专注于 PDF 电子文档解决方案的中国上市公司(“福昕”),在其战略收购 AccountSight 过程中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AccountSight 过程中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AccountSight 是一家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Software-as-a-Service”公司,旗下产品“eSign Genie”在业界享有盛誉。 -
牧诚律师事务所—中国领先的氢能源解决方案和氢气商业应用提供商United Hydrogen Group Inc.
2024-08-04 04:24:49 牧诚律师事务所为中国领先的氢能源解决方案和氢气商业应用提供商 United Hydrogen Group Inc.(“United Hydrogen”)在其与开曼群岛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Aimei Health Technology Co.(“Aimei Health”)的合并交易中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
牧诚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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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法院裁定第 979 号法案违宪#加州法律合规|安全审查
2024年9月10日 加州洛杉矶地区法院于2022 年 4 月 1 日在 Robin Crest, et al v. Alex Padilla(“Crest 案“)中裁定,第 979 号法案(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签署成为法律)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第 979 号法案要求,截止到 2021 年底,在加州成立或在州外成立的上市公司,若其主营地位于加州,则在其董事会中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少数族群的人员。 -
SEC 提出规则以加强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空壳公司和预测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2024年9月10日 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SPAC) 首次公开募股中,新规则要求披露支付给 SPAC 赞助者的补偿、利益冲突和稀释来源等信息。新规则还要求就 SPAC 与私人运营公司之间的商业合并交易进行额外披露,包括与这些交易的公平性有关的披露 -
财政部关于对外投资的拟议规则制定#美国外商投资限制
2024年8月18日 2024年6月21日,美国财政部(“财政部”)发布了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以落实拜登总统于2023年8月发布的关于“应对美国在特定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中的投资”的行政命令(“对外投资令”)。该通知旨在解决特定外国在敏感技术领域的进展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的潜在威胁。 -
美国众议员针对加密货币提议新法规#加州法律合规
2021年9月3日 众议员 Don Beyer 向国会提交了一项名为《数字资产市场结构和投资者保护法》的新法案,该法案旨在建立一个监管数字资产的法律框架。以下是该法案的一些重要提案: -
SEC对赴美寻求IPO的中国公司就信息披露提出新要求#加州纽约科技公司融资
2021年7月31日 2021年7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了一项关于投资者保护的声明,该声明就中国政府近期颁布的针对中国公司在海外募集资金的相关指导与限制,对拟赴美寻求上市的中国公司提出了进一步的信息披露要求。 -
纽约证券交易所改变关联交易审批规则
2021年7月21日 纽约证券交易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内部有一个 “适当的机构” 来审查关联交易。然而,“关联方交易”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中没有明确定义,通常被认为是指需要根据 S-K 条例第 404 项进行披露的交易。第 404 项要求在 (i) 所涉金额超过120,000 美元且关联方在交易中拥有或 (ii) 将拥有直接或间接重大利益时披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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