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AB51号法案禁止强制性仲裁
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10月10日,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加文·纽森签署了AB51号法案。该法案禁止雇主(a)将应聘者或雇员放弃对雇主违反《加州公平就业与住房法》或加州劳工法的所属权利做为应聘、持续聘用或获得福利的前提条件;或(b)威胁、报复、歧视或解雇拒绝放弃就业相关权利的应聘者或雇员。值得注意的是,AB51明文规定,该法律不会影响受《联邦仲裁法》(FAA)管辖的仲裁协议。 新法案将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尽管部分业内人士认为AB51可能会在法庭受到质疑,但加利福尼亚的公司应就其面临的选择咨询律师。 例如,可以对现有的仲裁协议进行修改,以明确规定该协议仅由FAA管辖。另外,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修改或延长的雇佣协议必须遵守AB51。
尽管部分业内人士认为AB51可能会在法庭受到质疑,但加利福尼亚的公司应就其面临的选择咨询律师。 例如,可以对现有的仲裁协议进行修改,以明确规定该协议仅由FAA管辖。另外,在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修改或延长的雇佣协议必须遵守A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