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清单4A加征关税中国产品的豁免申请程序
2019年12月2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下简称 “USTR” )于2019年10月24日发布了受301条款中国关税清单4A的不利影响的当事方申请豁免的程序。301条款中国关税清单4(又称3000亿美元的贸易诉讼)是USTR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进行调查和裁定,对该清单下价值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额外征收的第四轮惩罚性关税。清单4中4A部分所列中国商品自2019年9月1日起加征15%的关税。
关税清单4A的豁免申请的主要评估标准包括:
1. 特定产品是否仅可从中国进口;
2. 对特定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是否会对申请人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
3. 特定产品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或者是否与 “中国制造2025” 等中国产业规划有关。
USTR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对清单4A的豁免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的清单4的关税的豁免的生效期将追溯至2019年9月1日,即最初征收清单4A关税之日。
该程序已于2019年10月24日在《联邦公报84 FR 57144》上发布。阅读更多请点击
关税清单4A的豁免申请的主要评估标准包括:
1. 特定产品是否仅可从中国进口;
2. 对特定产品征收额外关税是否会对申请人或其他美国利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
3. 特定产品是否具有战略重要性,或者是否与 “中国制造2025” 等中国产业规划有关。
USTR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对清单4A的豁免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的清单4的关税的豁免的生效期将追溯至2019年9月1日,即最初征收清单4A关税之日。
该程序已于2019年10月24日在《联邦公报84 FR 57144》上发布。阅读更多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