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撤销《纵向合并指导方针》
2021年9月30日
2021 年 9 月 15 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以下简称“FTC”) 投票废除了FTC和美国司法部 (以下简称”DOJ”)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联合发布的《纵向合并指导方针》(以下简称“《指导方针》”)。
该《指导方针》的发布是为了概述DOJ和FTC在纵向合并(主要指同一供应链不同阶段的公司或资产的合并交易)是否违反反垄断法时使用的主要分析技术、实践和执法政策。拜登总统于 7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美国经济竞争的行政命令,该命令呼吁 FTC 和 DOJ 审查并考虑是否修改其横向合并指导方针和纵向合并指导方针。在公开会议上,FTC 以 三比二的投票结果撤回了对《指导方针》的支持,并废除了其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有关纵向合并执法的相关评论。
撤回《指导方针》的同时,FTC 未发布任何替代的指导方针。根据 FTC 多数成员的声明,FTC 将发布更新的指导方针或规则,以确保其合并分析符合市场现实。该多数声明还表示,在发布新指导方针之前,FTC 将根据其法定授权分析纵向合并, 并将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结构,以确定合并是否会减少竞争或倾向于创造垄断。
在他们单独发表的异议声明中,FTC委员 Noah Joshua Phillips 和 Christine S. Wilson 表达了他们的担忧,即多数成员决定撤销《指导方针》会使企业对FTC允许的行动缺乏指引从而给企业合并带来不确定性。该异议声明称《指导方针》的撤销有可能使合法的合并活动降温并破坏疫情之后重建美国经济的努力。异议声明还指出,除非DOJ同样废除《指导方针》,撤销《指导方针》的决定会加剧 FTC 和 DOJ 执法之间的分歧。
目前由于 DOJ 明确表示《指导方针》在 DOJ 仍然有效,取决于是由 FTC 还是 DOJ审查合并,合并的交易方可能会因审查机构的不同面临不同类型的纵向合并审查分析。
该《指导方针》的发布是为了概述DOJ和FTC在纵向合并(主要指同一供应链不同阶段的公司或资产的合并交易)是否违反反垄断法时使用的主要分析技术、实践和执法政策。拜登总统于 7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美国经济竞争的行政命令,该命令呼吁 FTC 和 DOJ 审查并考虑是否修改其横向合并指导方针和纵向合并指导方针。在公开会议上,FTC 以 三比二的投票结果撤回了对《指导方针》的支持,并废除了其 2020 年 12 月发布的有关纵向合并执法的相关评论。
撤回《指导方针》的同时,FTC 未发布任何替代的指导方针。根据 FTC 多数成员的声明,FTC 将发布更新的指导方针或规则,以确保其合并分析符合市场现实。该多数声明还表示,在发布新指导方针之前,FTC 将根据其法定授权分析纵向合并, 并将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结构,以确定合并是否会减少竞争或倾向于创造垄断。
在他们单独发表的异议声明中,FTC委员 Noah Joshua Phillips 和 Christine S. Wilson 表达了他们的担忧,即多数成员决定撤销《指导方针》会使企业对FTC允许的行动缺乏指引从而给企业合并带来不确定性。该异议声明称《指导方针》的撤销有可能使合法的合并活动降温并破坏疫情之后重建美国经济的努力。异议声明还指出,除非DOJ同样废除《指导方针》,撤销《指导方针》的决定会加剧 FTC 和 DOJ 执法之间的分歧。
目前由于 DOJ 明确表示《指导方针》在 DOJ 仍然有效,取决于是由 FTC 还是 DOJ审查合并,合并的交易方可能会因审查机构的不同面临不同类型的纵向合并审查分析。